服務內容
每年例行性活動
活動剪影
如何求助
相關連結

首頁服務內容 > 如何求助

 

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急難救助辦法

 

壹、申請條件

一、具備具體急難事由(詳如下述服務之項目)

二、具備本會急難救助申請相關資料文件者。

三、能配合本會訪視評估者。

四、實際居住地點為大埔里地區、仁愛。

 

貳、本會可提供補助或服務之項目

一、家中有18歲以下在學學生,主要經濟來源者 因疾病、事故受傷、死亡、意外等,

致使家中短期間內生活陷入困境,養病期間、等待福利資格期間或尋找工作期間之

緊急生活補助。

二、家中有18歲以下在學學生,主要經濟來源者 因疾病、事故受傷、死亡、意外,致使

家中經濟陷入困境,無法負擔學雜費者。

三、就學中之兒童及少年,因照顧者死亡且無其他親人照顧致使孤苦無依者,於尚未於取

得福利資格前提供經 濟補助及其他服務。

四、家中親人過世無力殮葬者,經本會評估後轉介龍巖基金會承接後續全部喪葬內容(包括:

接體、豎靈、入殮、家奠禮、公奠、火化(含棺木)、封罐(含骨罐))

五、因家人疾病、事故受傷、死亡,除經濟主要來源者外無人能負責照顧,致使家中短期經

濟陷入困境。

 

參、不提供補助項目

一、陳述之狀況與事實不符、無急難事由或急難事件超過半年。

二、不提供案家白包或喪葬費用補助。

三、因個人生活習慣或其他原因之長期貧窮戶或遊民。

四、非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長期無業、長期失業或無工作意願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。

五、經審查其他社福單位資源介入已足夠之個案,本會不予補助。

六、因目前已有健保制度以及各醫院均有社工室應提供醫療費用之協助,故本會不協助支付

醫療費用。

七、已受其他具備急難救助系統之單位扶助之個案。

 

肆、申請需備文件

一、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

二、醫療診斷書或身心障礙手冊

三、財產證明及所得證明

四、其他與急難相關之證明資料

五、(申請學雜費者)國中小學雜費繳費單

 

伍、申請流程

一、申請人準備相關文件至基金會提出申請並陳述事由。

二、經基金會審核評估後電話回覆申請人評估結果。

三、訪視小組至申請人家中訪視評估。

 

依訪視實際情況提供補助或轉介其他社福資源。
 

 


 
  機構簡介  |  創辦人簡介服務內容責信專區最新消息愛心園地志工園地聯絡我們
  地址 / 南投縣埔里鎮大城里中山路三段637巷9號 電話 / 049-2911811 傳真 / 049-2911800 Email / lstpuli@gmail.com
郵政劃撥帳號 / 22378689 戶名 / 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